时间:2021/4/2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年度第二期中小企业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教培〔〕04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月21日在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市经济信息委决定依托重庆大学开展-年度第二期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及条件领军人才培训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具体条件如下:(一)重点考虑企业第一负责人,包括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非企业第一负责人,须满足从事企业核心管理工作、带领重要科研团队或获得过国家及省部级优秀人物称号等条件;(二)企业家本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参加全国和地方的帮扶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三)所在企业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就业容纳多,市场份额等指标连续保持较快增长,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处于本行业、本区域领先地位,或属于地区重点扶持产业;(四)所在企业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二、培训名额本期招收学员50人。三、培训计划领军人才培训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眼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本期培训由重庆大学组织实施,开班时间为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周期为1年,共计不低于学时;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培训,核心课程选择在周六、周日集中面授。四、培训费用培训费元,由财政补贴和学员自筹两部分组成。中央财政补贴元/人,补贴费用直接划拨至重庆大学;学员自筹元,由重庆大学在学员报名时一次性收取,并开具发票。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集体活动等相关费用自理。自筹学费汇入户名:重庆大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营业部账号:五、推荐流程按照区县预审推荐、市经济信息委与重庆大学联合选拔、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的程序确定参训学员。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于4月20日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预审推荐人员材料报重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领军人才项目办公室。材料包括:(一)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表(见附件3)盖章扫描版(加盖公司和推荐单位公章))和word电子版各1份;(二)公司营业执照或职务证明扫描件1份;(三)身份证扫描件1份、一寸证件照电子版1份。有关具体情况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军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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